扬州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
应债务人的申请,2021年12月31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扬州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7日指定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由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等单位派员组成的清算组为管理人。

扬州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
应债务人的申请,2021年12月31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扬州金阳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年1月7日指定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的、由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等单位派员组成的清算组为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