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级合伙人。业务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投资与并购、银行创新金融产品设计、政府法律事务。
胥文浩律师现为四川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成都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业以来主要为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制造业等实体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同时通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多角度的从业经历及知识背景使其在在解决商业争端以及设计谈判解决方案时具有灵活的思路,既能保障委托方的商业利益,同时亦促使相对方能在后续主动积极的履行义务,推动委托方与合作方后续合作的开展。 代表业绩:四川天府银行创新金融专项法律服务;稻城亚丁景区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专项服务;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汶川信用社诉某电力公司 1.25 亿元金融借款合同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射洪县某公司 1.45 亿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案;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大竹县电力公司专项法律服务;深圳京册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金达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四川宜宾伊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盐津富力矿电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宜宾市叙州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发行专项服务;重庆泰宝纸制品有限公司与泰国统一(公众)食品有限公司涉外融资专项法律服务。成都岸宝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产品设计演进合作专项法律服务;南京岸宝纸制品有限公司与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专项法律服务;南京岸宝纸制品有限公司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业务流程自动化和流程数字化规划合作专项法律服务;青岛莲亚船业有限公司涉及环境处罚行政复议一案;青岛莲亚船业有限公司与德国、埃及企业销售合作专项法律服务;重庆格纳迪机电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巴基斯坦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成都高新大数据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某街道街道办大数据人工智能共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成都高新大数据智能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联通高新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共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四川仙牌灵芝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投资集团间股权转让纠纷案; 浙商银行与刘某合同解除纠纷案;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与国风集团金融借款纠纷系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