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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托管公告

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托 管 公 告

2024年第19号)

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现已依程序确认四川华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民经开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为续建工程的带资项目管理建设机构,且经报有关方面审核批准,已分别于2024715日、2024726日与管理人签署了《“双发·天禧中心”破产续建“交钥匙”项目合同书》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尚未完工的12号楼项目复工续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2024716日,管理人在法定网络、工地现场发布了《关于限期处理滞留现场的设施设备及施工材料,为续建施工创造条件的公告2024年第18号),并向可能的利害关系人“点对点”发送信息,要求至迟于2024726日前将滞留物品处理完毕,逾期则由管理人在公证机构协助下异地委托保管3个月,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物处理。现该公告的期限已经届满。

鉴于复工续建资金及担保措施已经落实,施工合同已经签署,清场工作已一再公告催促,现已具备恢复施工的物理条件。由于本项目停工已久,为了取得施工许可后第一时间复工,早日实现购房群众急难愁盼的保交楼目标,经报有关方面批准,管理人现依法决定如下:

一、即日起,对位于成都市双流区天府大道南段1888号破产人开发的双发天禧中心施工现场(含在建项目和售楼部)进行委托代管,托管期间由中选联合体四川华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民经开建设有限公司代管理人履行破产审理期间破产人土地红线范围内资产的接管职能,托管小组组长由联合体指定代表刘哲义先生担任;

二、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管理人聘用的安全守卫人员与托管人四川华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民经开建设有限公司办理交接后有序撤离,经管理人报法院批准确定的破产人留守人员必须接受托管小组组长和管理人现场代表的管理指挥;

三、托管期间,托管人四川华中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民经开建设有限公司应尽快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并在管理人聘请的监理机构、造价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监督下,尽快完成楼盘续建;

四、托管期间,所有物资未经管理人授权的现场代表签署放行条的,只进不出。与复工续建无关人员,也包括前期因固化建筑界面等合理理由出入施工场地的人员进出许可一律作废,无管理人重新签发的许可证件不得随意进出。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企业秩序处理,或按妨碍民事诉讼程序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前期公告纳入滞留物品购买范围的按管理人公告精神办理;

五、管理人委派现场代表履行监督职责,制作托管日志、保全物料进出记录、并在管理人职责范围内许可有关事务。对相同事务,托管小组组长和管理人现场代表意见不一致的由管理人负责人负责处理;

六、为防止破产人财产非法外溢,在所有合法购房户交房办证和按破产程序确认的债权根据生效的分配方案得以全部清偿的任务完成前,破产人的所有印鉴和银行账户不列入托管范围,继续由管理人直接管理;

七、托管结束时间由管理人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城南之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牛建国

202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