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比选破产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的
公 告
(第2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该案由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5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牛建国为管理人负责人。
鉴于本案待结算资金金额较大,为提高破产程序中金融服务质效,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试行)》(2018年3月19日发布)第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比选为破产程序提供管理人账户服务的金融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的范围
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账户服务。
二、比选的账户功能
管理人是受破产案件审理法院的委托,负责对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企业行使资产接管经营决策等职能的机构或个人。根据法律对破产机制的规定,破产程序审理法院的接管程序将代替其他所有司法及有权机关的查封冻结。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债务人企业原有账户无特殊情况不得继续使用,债务人所有货币资金均由该债务人的管理人账户接收集中统一管理,接受法院监督。
三、结算规模预计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成都市新津工业园区的约280亩工业用地,以及地上7-8万平方米的厂房、办公楼和宿舍,上述资产价值暂未在破产程序中进行评估;其他资产及现金存款情况尚需调查核实。根据相关规定,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有资金,包括资产处置变现款、现金存款、管理人追收到位的资金等均需通过管理人账户进行结算,请应征人自行预估资金结算规模。
四、应征人报名条件
住所地或营业地属于成都市辖区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每家金融机构只能由总部或一家分支机构应征,多家报名的,按“孰先”原则确定报名资格。应征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五、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应征人机构简介及营业执照、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2.主服务人员和备位人员指定书(须注明评选关注因素、本人身份证、可以24小时响铃待机的手机号码);
3.关于管理人账户存款利率的安排书;
4.开户手续费用安排书;
5.转账取现手续等费用安排书;
6.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声明书;
7.是否具有破产案件金融服务经验;
8.结算效率及业务办理效率声明书;
9.账户开立时须由管理人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样本;
10.合规范围内可以提供的反哺或其他回馈的承诺书,包括按商业银行档案管理程序免费为本案提供书面档案保管服务、承诺为破产管理人协会学术会议提供支持赞助等;
11.优先条件证明材料;
12.允许管理人单方中止账户服务承诺书;
13.保证存款账户资金安全的说明书。
各应征人可以将上列材料根据各自的行文习惯进行调整或合并。
六、评选程序
管理人机构在公告规定的截止日后将组织评选委员会采取“多数决”的表决方式议定,产生中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如最高得分相同的,则邀请所有最高得分的应征人派员进行现场抓阄确定中选和备选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管理人账户的开立可能存在属地要求,中选单位应自行向所属的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协调,协调未果导致无法办理开户的,由备选单位递补中选资格。
七、评选考虑的因素
评选过程中,以下因素将会被重点关注:
1.资金安全,应征人须运营规范,达了符合相应条件的经营规模;
2.存款利率高低;
3.开户流程主动性及便捷性;
4.网银转账等收支是否免收费用;
5.主服务人员和备位人员工作能力、亲和力,包容度以及协调本行及跨行资源的能力高低,是否具备跨行工作经历;
6.是否免收开户及办理业务相关费用(含U盾、密码支付器、转账支票、短信通知等);
7.结算工作效率是否有保证,同行结算是否保证随时进行,跨行能否实现工作日的“次日达”;
8.办理业务的时效性是否有保证,办理业务可否实现免预约或优先预约;
9.合规范围内是否还可以提供其他回馈,包括管理人档案保管服务,对行业的赞助意向等;
10.是否具有破产案件配套金融服务经验。
八、中止履行
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本次比选完成、账户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不排除因为破产案件办理中包括特殊监管、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垫付重要保证金等特殊需要,管理人可以随时中止履行合同的可能。
在管理人提出中止履行账户服务合同注销账户的申请时,中选机构须无条件立即配合办理手续,并将账户剩余资金应管理人书面指定、执业机构出具同意接收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后临时汇入管理人执业机构名下账户。
九、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
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次日起至第5日17:00时止(截止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首个工作日)。
2.材料递送方式
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达。各应征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1份递交至管理人(收件人:行律师,联系电话:18628029511;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座1103室,邮编:610000,电子邮箱:jzpc120120@163.com)。同时,须将报名材料扫描的PDF格式文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行律师(18628029511)、薛律师(18215580862)。
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