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茂集团重整申请被驳回,预重整终结】
2023年1月16日,成都新都区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四川兴茂(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成都中院预重整规则,预重整程序直接终结。此前,该院曾决定对兴茂集团预重整,并根据上级法院摇号结果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江珊律师为临时管理人负责人。在预重整初核资产负债结果的基础上,经过多轮商业谈判,未能就债权股权重组达成一致,也未取得大债权人支持,达不到预重整实质化目标,临时管理人遂对“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提交了否定报告,法院随后作出了驳回裁定。该裁定生效后,预重整期间中止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即时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