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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房地产】关于公开比选司法审计及评估机构的公告

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司法审计及评估机构的

公  告

(第2号)

2022年9月7日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2年9月20日指定成都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梁系琳。

现为提高破产重整工作效率,管理人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比选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对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审计与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部县南隆镇新华路469,经营范围: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机械设备销售及售后服务;烟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二、中介机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破产清算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管理人授权代表管理人接管、清理账册等;

2.应管理人要求协助管理人对个别申报债权进行审查;

3.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附带逐笔整理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4.截止至2022年9月7日,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对亏损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情形由管理人另行书面确认);

7.出具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书;

8.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9.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与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评估机构

破产清算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的存量资产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比选程序

(一)本公告将同时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官方微博、公众号发布。

(二)自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下午5时0分为资格确认时间,凡在该期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取得现场陈述资格,成为候选中介机构。

(三)管理人将于资格确认期限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现场陈述的具体时间及地点。此前,提交报名材料的所有机构应向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发送报名信息(内容为中介机构名称、经办人电话号码)。

(四)管理人将组织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中介机构评选委员会召开中介机构比选会,邀请债权人代表列席监督,综合评比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以及现场陈述环节的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及折扣等,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

(五)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中介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二)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

(三)具有从事并完成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再委托;

(四)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曾为债务人及关联公司提供过验资、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参与本次比选

(五)参选审计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一)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原件);

(二)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三)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五)报价函,包括基础费用、延伸费用,欢迎设置上限收费标准(原件);

(六)《报名承诺书》(原件)。

上述书面材料一式柒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比选,以后也不得参与管理人机构举办的任何比选。

上述材料须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管理人邮箱,否则无效。

六、特别事项说明

(一)中介机构费用将在审计或评估工作经管理人确认最后工作成果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二)中介机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选确定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1名,备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1名(如有)。

七、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收件人:金城管理人,电话:1930285381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B座11楼,邮编:610000,电子邮箱:1397683084@qq.com)。

(二)书面材料最后交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下午5时0分(以邮寄系统录入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

2.报名承诺书

四川省南部县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