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遴选存量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第5号)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2019)苏0826破申2号民事裁定受理了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鑫鼎置业)重整,并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牛建国为管理人负责人。2020年5月21日,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826破3号之二号民事裁定,批准了鑫鼎置业重整计划,并终止了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规定,由管理人负责项目复建的评估机构遴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五岛湖公寓”项目用地91.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6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3万平方米,商业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4.2万平方米,幼儿园会所等其他建筑0.9万平方米,其他0.29万平方米。
二、工作范围
对“五岛湖公寓”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书面委托为准。
三、参选条件
全国范围内已取得省级法院注册手续的的房地产类评估机构均可报名,除国家法定资质要求外,不设其他特定资质要求,但要求提供承办评估师之前承办破产案件案例。
四、负面条件
机构及其股东、合伙人有大额负债尚未偿还完毕或进入国家信用系统公示的失信人名单者不得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遴选程序
参选机构自行踏勘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提交参选资料完成资质审查,再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机构,与鑫鼎置业签署评估委托合同及补充协议。
六、提交材料
竞争本次遴选的机构需按照下列清单提供材料:
1.参选鑫鼎置业存量资产评估机构的意向书(原件);
2.参选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原件);
3.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已取得省级法院注册手续等证明主体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4. 承办的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个身份证件(复印件);
5.参选机构关于与施工企业无利害关系及回避的声明书、3年内未因违规执业被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声明书、机构及股东合伙人无失信行为及大额负债未偿还完毕的声明书、及时高效规范履职的承诺书(原件);
6.报价意向书(说明履职方式及报价区间,原件)。
上列材料1式4份,封面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骑缝章。
七、报名方式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本公告首次刊登网络自媒体次日起第5日17时(末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材料递送方式(仅接受中国邮政EMS邮寄):
收件人:鑫鼎管理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江苏苏美食品有限公司院内,电话:17301571919,邮编:223005。
特此公告
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