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比选结果
公 告
(第3号)
原文载于重整网: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D36186BD48A15D74BD1282E0C327DF26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0日裁定债务人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并于次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本案待结算资金金额巨大,为提高破产程序中金融服务质效,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试行)》(2018年3月19日发布)第十四条之规定,管理人于2022年2月9日发布公告,公开比选为破产程序提供管理人账户服务的金融机构。
报名期间内,管理人共收到19家金融机构参选材料。其中,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家银行存在两家以上分支机构分别报名应征的情形。根据比选公告“参与本次比选,每家金融机构只能由总部或一家分支机构应征,多家报名的,按‘孰先’原则确定报名资格”。经查询系统提交时间,最终确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为参选银行,在后报名的同家金融机构提交的材料没有报名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于2022年2月19日组织召开了评选会,由管理人执业机构的中介机构评选委员会5名资深委员组成本次评委会,现场对参选机构提交的应征文件进行了逐项评审,并打分排名,总分最高者为中选单位,总分排名第二者为备选单位。管理人现将比选的最终结果公告如下:
1.中选单位: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备选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管理人衷心感谢各家银行的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