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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终止】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预重整程序自然终止的公告

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预重整程序自然终止的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日作出(2021)川01破申33号决定书,对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润富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

预重整管理人自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了包括接受债权登记、资产审计评估、协调中止执行、招募重整投资人、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等各项职责。

预重整期间,经预重整管理人识别,润富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具有可行性,意向投资人及重整方案均已基本落实。鉴于预重整实质化的目标已基本实现,预重整管理人依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止预重整程序,恢复破产受理审查,并建议裁定受理重整。

2022年1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成都经纬王朝家具有限公司对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并根据债权人的共同推荐于2022年1月21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执业机构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继续担任破产程序管理人,牛建国为负责人。管理人执业机构将出具《免收预重整阶段管理人报酬承诺书》,同意退还预重整申请人已经提交的启动费用。

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关于预重整程序终止的规定,本案预重整程序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时自然终止,预重整管理人将继续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积极履行管理人各项职责。

预重整管理人执业机构感谢受案法院和各债权人、预重整期间的协作单位,也包括债务人在内的所有破产程序当事人、参与人的信任与支持。在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中,我们会继续在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为大家服务。

特此公告

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