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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告知书

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告知书

致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下午14:00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对《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其中税款债权组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经管理人近期与各组别部分债权人进行沟通后,对原《重整计划草案》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拟提请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再次进行表决。现将表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表决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1.线上表决主要在腾讯会议·点破云管理人工作平台进行,表决前管理人将向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预留的手机号码以短信形式发送链接,并将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及相关《调整说明》以附件形式进行上传,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可点击管理人发送的链接进入微信小程序查看附件内容并进行表决。如债权人之前预留的手机号码有改动或需要变更代理人的,需在会前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并重新提供用于表决的手机号码,否则因预留手机号码无法使用导致不能正常表决的,其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2.线下书面+电子表决考虑到职工债权人与部分普通债权人对线上系统不熟悉,为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管理人将于2022年6月27日起在晨龙公司厂区设置线下表决站,对债权人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解释沟通并现场接收债权人填写的《表决票》;同时管理人也根据情况将《重整计划草案》和《表决票》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方式送达给债权人,债权人可也通过邮寄、电子邮箱、微信、短信、电话等电子方式对《重整计划草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如以电子方式进行表决的,管理人将做好电子证据的保存工作,提交法院进行备案。

二、表决结果公告

第二次表决时间于2022年6月27日9:00开始,管理人将在表决结果统计完成后在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钉钉群进行公告,债权人对管理人录入的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书面要求更正,逾期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向债权人和人民法院报告表决结果。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各债权人在会议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人:薛律师(18030541934)、行律师(18190845044)晨龙公司厂区表决联络站地址:成都市新津区兴化十路666号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

特此告知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