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已经于2025年7月31日以(2025)川0112破申2号裁定书受理了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对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25年8月4日以(2025)川0112破4号决定书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牛建国,管理人负责人指定现场负责人为张弦。
2026年2月10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0112破4号之四裁定书,自2026年2月10日起对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整。为顺利推进九鼎公司重整工作,实现公司重生,最大化保障全体债权人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重整计划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九鼎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成立于2000年11月17日,法定代表人肖辛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25361049T,住所地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航天北路118号,注册资本10574.209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574.209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
九鼎公司目前主要资产有流动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涵盖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在制品等存货。此外,九鼎公司还存在一笔长期股权投资,目前该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已进行资产处置并计入现金资产。
(三)主要负债
截至本次招募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接收146家债权人申报的151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约6.68亿元,负债情况最终以法院裁定为准。
二、重整投资方式
本次重整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即投资人以债务人现有资产及未来运营价值为参考值,支付一定价款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取得债务人全部或部分股权,实现对债务人的100%控股。
三、招募条件
(一)投资人应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
(五)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主体不具备投资资格。
(六)根据九鼎公司在破产清算阶段对资产整体处置的实际情况,投资人参与投资的价款不得低于54040320元。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参与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一次性缴纳本公告规定的保证金。如报名时间发生变化,以管理人另行公告或者书面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本次招募通过邮寄纸质资料进行报名。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998号世豪广场A座808;
联系人:张弦,联系电话:13982250636
3.报名提交材料
(1)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是否有同类企业重整或破产程序投资业绩等),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络方式。如联合投资,须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出具书面说明,明确各成员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各成员就投资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3)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参与项目重整投资的文件;
(4)意向投资人同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5)投资意向书(需明确作出报名参与九鼎公司投资人招募的意思表示,并同时表明不低于54040320元的意向投资金额);
(6)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等),或提供其他与本次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7)保证金支付凭证;
(8)其他管理人要求提交的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以上材料应当提供一式三份。
(二)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一次性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支付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000090012792654
开户行:成都农商行龙泉驿蔚蓝花城支行
未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的,不视为有效报名。
(三)资格审核
意向投资人报名后,由管理人对报名者进行资质和条件审核,经审核符合投资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方可参与后续程序。
(四)尽职调查
本次投资人招募所披露信息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债权人资产现状为基础,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须独立、完整、审慎地开展资产、负债核实及尽职调查工作,因自身未尽审慎核查义务导致信息不符或产生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放弃尽职调查仍决定投资的,视为知悉并接受项目现状,本公告所披露信息不视为对九鼎公司资产负债情况的承诺。意向投资人如决定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按照管理人通知时限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方案中应包括: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营方案、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职工安置、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方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切实可行。
(六)投资人遴选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对各家应征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选,择优确定中选人,评选方式管理人另行通知。遴选结束后,管理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并与中选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征人仅1家的,则管理人与唯一应征人协商一致后,可直接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保证金的退还
重整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中选通知书后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配合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于中选通知书所要求时间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已交纳保证金无息退还。
如本案以《重整投资方案》形成的重整计划未被法院裁定批准,已交纳保证金无息退还,且不视为管理人违约;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前,重整投资人单方退出的,已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重要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进行多轮竞价,或另行发布招募公告。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涉及九鼎公司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九鼎公司现状的承诺。
(三)对意向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和妥善保管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保证金并要求意向投资人赔偿损失。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视为已知悉项目现状并愿意以现状投资,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