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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共益借款贷款人的
公 告
(第2号 第1次)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徐卫兵任清算组组长。2022年5月6日,经管理人报请,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复函许可管理人借款用于中豪国际二期项目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现为提高借款效率,同时结合案件审理周期具体情况,管理人拟以公开招募出借人的方式对外借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企业概况
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3日,住所地为仪征市真州镇曹山路2号-2-7,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全林,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市场设施租赁;建材市场管理服务;建材市场工程施工及安装服务;建材、装潢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电器设备销售;房屋出租;房产中介。
目前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主要开发项目为江苏省仪征市中豪国际一至四期项目,其中一期为建材家居市场(已建成并投运),二期为建材家居市场(签约红星美凯龙)配建商业公寓,三期为商业公寓配建底层商业,四期为商业综合体(签约万达广场)配建办公写字楼。
二、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借款期限:1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借款利率:以比选结果为准,但不高于实际借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三、应征者需提交的材料
1.出借意向书(原件)(需写明借款金额、利率标准、是否同意分批借入并随时偿还);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出借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原件)。
四、比选标准及参考因素
1.报价利息标准;
2.是否同意分批借入并随时偿还;
3.出借人相关领域投资经验;
4.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管理人将对参加本次比选的应征人按照上述比选标准进行排序(形式要件不符合或报价利率超出限额的除外),依次洽谈借款具体事宜并签署合同。前序应征人签约出借额度达到借款金额上限后,洽谈工作终止。因本项目后续资金需要追加借款额度的,管理人可按照前述排序与应征人进行磋商,应征人同意追加出借金额的,可以按照原比选确定的条件直接签署协议,无需另行比选。
五、还款方式说明
本次借款经人民法院许可,以管理人名义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借款本息应根据款项用途作为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六、应征方式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17时;
2.材料递交方式:
截止时间前先将应征资料电子扫描版发送到管理人电子邮件:jzpc120120@163.com,并备注“应征金亿翔出借人”,同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纸质资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文昌西路305号金都汇商务楼13F管理人办公室
收 件 人:金阳光管理人
联系方式:15605273561
特此公告
扬州金亿翔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