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世纪百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公 告
第8号第1次
(竞择破产版权所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下称“武侯区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裁定受理了债务人四川世纪百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世纪百合”“破产企业”)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江珊。
根据世纪百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管理方案》规定,“因财产尚未变价而无经费支付本方案中的各项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可以公开招募贷款人的方式对外借款,借款年利率不得高于15%。借款本息作为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为了续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破产程序推进效率,现就破产程序破产费用借款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破产企业成立于2006年11月10日,法定代表人邓履成,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289号,注册资本8660.741556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鞋类产品的研发、生产、物流、投资和咨询及销售本公司产品。
为有效推进世纪百合二期公寓烂尾工程的续建工作,同时结合案件办理阶段、审理周期具体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的规定,拟以公开招募贷款人的方式对外借款,以利率最低者作为本案破产费用的贷款人。
二、借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借款金额:人民币3.5亿元;借款期限:24个月(以实际借款时间为准),借款利率:不超过4lpr/年。
三、应征者需提交的材料
1.破产费用贷款意向书(原件),应注明借款利率;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借款财产来源合法承诺书。
四、还款方式说明
本次借款以破产管理人名义进行,由管理人用于破产程序公共支出,且已经债权人会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上述借款应界定为破产费用,借款本金及利息依法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
五、应征方式
1.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
2.材料递送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收件人:成建管理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B座/成都市620号邮政信箱,联系电话:13730878878。
特此公告
四川世纪百合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2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