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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龙纸业”重整案获评成都中院2022年度破产典型案例

成都法院2022年度破产审判白皮书发布

晨龙纸业重整案获评年度破产典型案例

运用破产保护功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编者按】破产程序具有一键叫停强制执行、中止诉讼仲裁、剔除失信信息等让债权人不同意就死给你看的功能,所以国外往往称之为申请破产保护

由于全球经济萎靡、疫情防控等利空措施叠加,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期循环造血功能的制造业等企业遭遇了百年不遇之寒冬。在此背景下,保护创业激情、实现债权清偿和腾笼换鸟,保就业、保财政、促发展就成了摆在地方党政领导面前全新课题。如何将破产保护程序的运用与助力实体行业的挽救,不仅考验党委政府、也考验着法院同志的智慧与担当。

由新津法院受理的晨龙纸业重整案仅用7天就终结了预重整程序,在党政主要领导的关心过问下,由分管常委坐镇指挥,法院负责同志带领管理人跨省招商,府院联席会议落实复工复产等一系列助力过程中无不体现着府院联动机制领导有方、保障有力的优越性。值本案被评为成都中院2022年度优秀典型案例之际,再次回忆此案的办理过程是值得和有意义的。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成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年度)》,同时公布2022年度8个优秀典型破产案例,由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团队承办的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忝列其中(案例3)。本案经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官方发布并获审理法院转发。

办理成效

晨龙纸业”破产重整案实现了目前“最短预重整”,通过预重整程序高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我团队在本案招商阶段广开新路、广纳贤士,“打窝子,引大鱼”,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与信息化平台构建破产当事人“全民招商”新局面,促进实体生产型企业的产能优化与涅槃重生,有利维护了企业的核心价值并实现活力再造。

在重整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都贯彻了“党政领导,法院监督,管理人落实”的原则。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助力下,合力解决企业生产的各项障碍,充分实现了全面复工复产目标,切实保障生活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晨龙纸业”喜获新生,是新津区委创新纾困思维模式高度负责扎实服务地方经济的结果,是新津区法院李科、王强先后两任院长及以李静副院长为代表的法院同志们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外加踏实工作的结果,也是企业主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支持的结果。此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重整制度“盘活优质资源,变死水为活泉”以及“破产程序助力实体经济”的优越性,也将为我市制造业实体经济如何践行“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总结经验、提供样板。

办理过程

晨龙纸业于2002年2月7日登记成立,主营箱板瓦楞纸生产,利用废旧纸板为原料生产各种规格定量的箱板瓦楞纸,广泛应用于电器、食品、家具、电商包装等行业。公司成立后,年产能力最高达到31万吨,居四川第一,西部第三,年销售收入超过9个亿,纳税额超过6000万元。受环评、银行金融政策收紧、经济下行等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严重困难,于2019年9月全面停产,并在执行案件中财产评估价值约2.66亿元,对外债务累计13.6亿元,严重资不抵债。

2021年1月4日,晨龙纸业债权人向新津区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新津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晨龙纸业已严重资不抵债,具备破产原因,但综合考虑当前造纸行业前景及晨龙纸业无形资产的稀缺,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遂引导当事人启动预重整。后因“债务人重要财产面临被处置”,在临时管理人的申请下及时终止预重整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在审理过程中,新津区法院指导管理人快速开展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工作,督促管理人第一时间启动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协调解决投资人在投资启动前后面临的各类政策问题,推动建立起以经信局为牵头单位的府院联动会议机制、破产案件府院领导“双包案”机制。2022年8月5日,新津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晨龙纸业重整计划,现晨龙纸业已全面恢复生产经营。

典型意义

《白皮书》中针对本案的“典型意义”点评到: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拯救功能,有效盘活稀缺资源、保护民营经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示范。案件办理过程中,新津区法院为解决投资人环保、行政许可、涉税、招商引资、维稳等问题,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并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在新津区建立破产案件府院领导“双包案”机制,形成破产办理府院联动长效机制,为有效破解破产案件办理各类梗阻难题提供有效路径;为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实务难题开展破产沙龙、专题研讨会,实现破产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有机融合,推动出台案件办理操作规范。晨龙纸业重整成功后继续沿用公司稀缺资质,盘活存量资产的同时优先返聘员工,既提供了稳定的就业岗位,又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案件办理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