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运用“自选留债”“共益债贷款”等创新手段
港资企业成都润富置业重整计划获批
成都中院直接审理的第二例“预重整”成功结案
2023年4月27日,成都中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2)川01破3号之五号民事裁定书,批准了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至此,经过139天预重整和462天重整,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成功。
港资企业成都润富置业有限公司系号称成都版香榭丽舍大街、网红街区交子大道“润富国际花园”开发商,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9日,于2013年4月23日取得成都高新区起步园区43号105亩地块,用于开发建设“润富国际花园”项目,计划建设规模约53万㎡,分三期开发,一期为6栋住宅和1栋商业,二期主要为3栋公寓及2栋商业,三期为写字楼及部分商业。破产前,1-6号楼住宅、7号商业、8-10号公寓、11-12号商业已完成竣工验收,三期办公写字楼在建,主体工程基准面下工程完成,因债务集中爆发于2019年10月停工。重整计划载明,破产期间累计接受债权申报134户、163笔,合计73.44亿元,债权类别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税款债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普通债权。
破产前,因执行程序债权人申请,江西某中院已将“润富国际花园”优质存量资产挂网拍卖,项目进入分崩离析倒计时状态。后在专业律师的辅导下,被执行人绕开执行程序启动了与执行程序外的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协商程序,短期内取得了绝大部分普通债权人的谅解支持,遂紧急向法院申请预重整获准。预重整管理人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在取得指定手续后立即兵分两路。正在北京参加全国破产法论坛的团队负责人立即奔赴厦门与债权实质受让人协商,同时派出另一路承办律师赴江西执行法院商请撤回执行拍卖、要求执行程序债权人向破产程序申报债权、承诺将执行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等获得执行法院认可,随后将已进入倒计时5天竞价的网拍撤回,为预重整的成功推进作了扎实的铺垫。
3个余月的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核查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目录并进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登记了已申报的所有债权及处于履行期间的合同关系、开展了投资谈判并协助政府开展维稳工作。经过多轮谈判,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并收取保证金,达到了预重整实质化的目标。
鉴于债务人确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希望,并且已取得关键比例债权人的支持,管理人遂向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和终止预重整程序、恢复重整受理审查的申请获准。同时,鉴于债务人、大比例普通债权人、政府主管机构共同推荐,担保债权人也无异议,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被继续指定为重整程序的正式管理人。
在重整期间,此案被列入成都市“保交楼”首批试点项目。在成都中院的支持与督促下,管理人紧紧围绕“三保”目标,为已交房未办证的348户业主办理了产权证,通过行使管理人解除权对非原始购房关系进行了清查,与建设总包方签署了既往债权清偿及复工续建协议,与投资人、大额担保债权人等深入洽谈锁定重整成功后债务人运营方式。
在路演了“债权清偿”“经营管理方案”等重整计划核心要素表决结果,确定能够取得重整计划通过门槛的表决票后,管理人立即着手重整计划的起草。起草中,根据项目的特定现实条件,大胆引进了沿海地区偶尔适用的“留债清偿”“共益债务投资”等较为成熟的做法,在报法庭前置审阅后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获得了一次性高票通过。
下一步,管理人将尽快完成债权确认等程序性收尾工作,并迅速转变角色,切实履行重整计划监督职责,分解任务列表,支持重整投资人全面推动复工续建,确保重整计划的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重整计划摘要(节录)
(文本全文见重整网公告)
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将实现:
►原债务人主体继续存续,由投资人作为100%股权投资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全面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继续推进复工续建、债务清偿和交房办证重点工作;
►充分保障真实购房业主所购房屋的产权安全,快速落实权证办理;
►重整计划执行的3年期间内接受管理人监督,管理人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现场进行质量监理、日常重点巡察以及财务集中收支,除了按重整计划规定的支出及必要的支出外,原则上只收不支,发挥破产程序“蓄水养鱼”功效,直到交房办证和重整计划规定的债务清偿完毕;
►破产费用、有财产担保债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本金全额受偿;
►普通债权按本金5%清偿,高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比例;
►债权人可自由选择“留债”方式清偿,最终获得相当于银行利率3倍的利息回报;
►原出资人权益将调整为零,以零作价过户给投资人,实现腾笼换鸟。如因原出资被保全客观上无法过户的,则由出资人实质享受除该出资融资担保功能之外的其他所有100%新出资人权益,包括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资产受益等公司法赋予有限公司股东的所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