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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司法招商,盘活闲置资源

【原文照转】

府院联动  司法招商  盘活闲置资源

新津区晨龙纸业破产重整司法招商的“小”案例“大”探索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决战四季度、大干一百天”攻坚行动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安排,新津区按照《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成委厅〔20221号)“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和盘活力度”相关要求,加强与同级法院协同联动、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同向发力,紧紧围绕“企业破产重整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投资人招募思路,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企业破产重整中的作用,创新应用司法招商,实现了低效土地“腾笼换鸟”,有效盘活存量、做大增量。

新津区在晨龙纸业破产重整司法招商过程中创新建立了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规范高效运行的企业破产案件府院领导“双包案”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切实推动重点案件项目化、台账化管理,实现“一案一策一专班”。畅通破产财产接管、调查、处置等制度瓶颈,解决严重影响企业重整的信用修复、税收减免障碍,及无产可破等案件专项资金筹措及管理等问题,保障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职,促进破产审判效能转化,推动晨龙纸业成功实现破产重整。

一、晨龙纸业基本情况

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龙公司”)成立于20022月,注册资金1.3亿元,位于四川新津工业园区B区,占地面积310亩,原有员工约600人,是集造纸和热电联产现代化设备、管理、技术于一体化的箱板瓦楞纸生产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器、食品、家具、电商包装等行业。原是我区纳税大户,2019年以前五年累计纳税1.2亿元,因债务危机爆发,于20199月停工停产。晨龙公司实物资产主要包括接近300亩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约为2.82亿元,清算价值约为1.65亿元。

20208月,川发展旗下四川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作为晨龙纸业债权人之一,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津法院”)正式提交破产重整申请,新津法院于2021121日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并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晨龙纸业破产管理人。202285日,四川新津晨龙纸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机构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收到了新津法院(2021)川01181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贵州盛世荣创再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代替债务人履行重整计划确定的债务清偿和其他社会责任的方式以零对价取得晨龙纸业100%股权,实现对企业的控制,扩大再生产。截至目前,晨龙公司已基本达到复产条件,后续完成技改工作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再生纸55万吨,年销售额22亿元、税收1.5亿元、容纳600人就业,还可带动园区一批上下游企业加快发展。

二、前中后“三端”发力,府院联动司法招商实现资源盘活

(一)法院把控破产案件前端,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

晨龙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牵涉多方,错综复杂。在整个案件破产重组到复工复产过程中,新津区法院将开庭与开会结合、办案与办事结合、裁判与谈判结合。办案人员积极从大局出发,全面考虑,结合案件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出“破解之法”。该案从立案受理到给出裁定用时将近两年,经历了预重整、司法招商、正式重整等多个阶段。该案的审理为整合资源提升重整成功性,提高司法效率,避免损害债权人利益等提供了生动的实践经验。

(二)管理人串联中端,解决破产审判衍生问题

该案重整过程中,政府、管理人、企业等各方组织建立多线条、多元化、常态化的“府、院、企”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座谈、工作周报、现场督导、文件往来等方式,对各项重大、疑难、特殊问题及时指导解决。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以下简称:成都竞择)作为该案破产管理人进场后,随即派员对“晨龙系”企业进行了深入考察,并对相关债务企业的现状、困境及解决思路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形成了预重整可行性研究报告。随后,成都竞择迅即组成了债权申报审查组、招商引资组、财产核查组、破产保护组、综合组等工作团队,着手对债务人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期间,执行法院以预重整不具备强制保护功能为由拒绝了成都竞择的暂缓执行申请,执意强推网拍。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成都竞择依据成都中院有关规定,以不及时受理重整债务人核心财产有严重贬损风险影响重整价值为由请求恢复破产受理审查。2021121日,法院裁定受理了晨龙纸业的重整,预重整程序终结。仅6天的预重整期间,可能刷新了全国预重整最短期间的记录。

在项目重整、精准招商过程中,成都竞择先后向全国、各省市造纸行业协会、各省市主板上市的造纸企业点对点发送《定向招商邀请函》数百份,向园区管委会报告将该项目列入党委政府的招商目录,还调动债权人、债务人积极性共同招商,形成破产当事人“全民招商”的局面。在新津区人民法院指导下,管理人会同园区管委会、主要债权人代表多次实地考察意向投资人,组织开展了多轮招商谈判。在经历202110月、202112月、20224月三轮招商公告后,本着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优中选优,确定贵州盛世荣创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为《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约对象。

无论是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维护清算资产价值,还是在招商过程中开展专业尽调、主持谈判,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等方面,均显示出破产管理人在重组案件中发挥的专业性、关键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同时,破产管理人还在预重整、司法招商、正式重整等多个阶段积极串联各方,积极维护职工、权益人权益,积极开展债权申报、财产核查、破产保护等相关工作,让晨龙纸业在破产过程中衍生的职工安置、维稳管控、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不动产登记等各项疑难杂症都得到了妥善处理,有力推进了重整进程。

(三)部门联动助力后端,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为了提高司法重整效率,完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职责和联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协调解决投资人进场后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事宜,新津区在府院联动机制的指导下,成立由区人社局、区规自局牵头的保障企业职工及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工作专班,由区行政审批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牵头的尽职调查及税收、社保债券申报专班,由区财政局、银保监新津监管组、人行新津支行、区投促局牵头的金融债权委员会,以及区规自局、区公园城市局牵头的相关资质办理工作专班等,通过专班“信息共享、全程协作、协同督导”的长效机制,依法稳妥推动解决企业破产重整面临的各项困难和问题。先后召开府院联动专班会议10余次,对企业提出的破产安置、债权分割、行政许可、资源保供等困难问题,一一予以解决

三、权责益“三方”合力,府院联动司法招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一)以法院、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为代表的公权方

从“案结事了”到“事成案结”,体制机制再完善。总结晨龙纸业破产重整项目推进相关经验不难发现,府院联动、破产重组是否能够成功的其中一个关键要素是在企业面临破产风险时专业机构能否尽早介入。我区在破产企业司法处置协调小组、区政府办、清算小组基础上,应探索建立分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全区工业、商贸、金融机构、房地产企业进行系统性分类风险监测预警,定期监测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对外投资等情况。根据相关部门职能,及时收集企业税收、水电、银行贷款、欠薪、涉诉、对外担保、集资、资产流失、信访案件、民生问题等信息,分类创建危困企业动态名册,及时确定风险等级,准确发布预警信息,主动防御系统风险。精准识别企业风险,因企施策,提出破产清算或重整、和解等政策帮扶措施,确保企业有效拯救和有序退出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监督问责机制。一是检察院履行破产案件审理的监督职责,规范破产审理活动和相关破产参与人行为。二是贯彻落实成都市新津区《关于建立企业破产案件府院领导“双包案”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将“府院联动机制”纳入地方政府的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三是压实成员单位责任,促使其积极帮助解决破产案件衍生的相关问题。对成员单位怠于履职行为,纪委监委应当加大问责力度。

(二)以管理人、投资人为代表的责任方

从“案结事了”到“事必躬亲”,建立支持管理人履职的工作机制。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目标应当是围绕切实保障管理人履行职责和破产企业职工基本民生权益,落实税收支持政策,支持帮扶危困企业,建立健全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体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等问题,对相应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能进行详细分工,针对不同分工设立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联动对接、协调共商,为管理人依法办理企业破产事务提供良好执业环境。管理人履职机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凭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裁定书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行使管理人职权。各成员单位要为管理人查询、接管、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开立撤销账户、调查取证、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等依法履职行为提供条件。管理人履职涉及相关部门权限的,依法接受管理和监督。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为管理人查询控制和接管处分债务人财产、开立撤销账户、调查取证、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等依法履职行为提供条件。

2.持续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区人民法院对管理人实施分级管理,重大破产案件要通过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同时,要对管理人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人依法履职应尽的义务、培训机制、评价机制、考核机制、惩戒办法等方面作出细致规定。

(三)以原企业职工、债权人为代表的权益方

从“案结事了”到“事了案结”,依法处置思想再统一。针对个别公司债权人对法院裁定的债权清偿比例不认可,此类债权人公司内部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约束,不缴清欠款就无法获取后续服务的问题,需要债权人从法务、财务从依法依规角度,采用“判决书”+“按比例偿债”方式进行账务处理真正意义上做到原破产企业从法理上实现自然消亡的“案结事了”,债权人从账务处置归零的“事了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