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
公 告
2022年8月1日
为规范全州法院破产审判管理人指定工作,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州破产审判实际,本院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编制入册工作经过报名公告、申报资料收集、初审、复审、评审委员会复核等程序,最终确定40家社会中介机构编入本院管理人名册,并实行分级管理。现将本院重新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公示如下:
一级管理人(10家):
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华源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四川天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
二级管理人(15家):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四川四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
四川众益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
四川广聚律师事务所
四川亚峰律师事务所
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
四川亿永正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级管理人(15家):
四川衡立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瑞智破产清算服务公司
四川安然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豪达律师事务所
四川丰润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金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仗剑律师事务所
四川万鑫律师事务所
四川邛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元航律师事务所
四川月城律师事务所
四川识途律师事务所
四川什度律师事务所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告的入册机构及分级情况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满3日内向本院技术室书面提交申请,经技术室审查后提交本院评审委员会具体审核并作出回复意见。
报名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本院技术室收集整理后妥善保管于本院档案室,保存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后集中统一销毁,确保机构信息安全。
联系人:罗碧琳 18980285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