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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修订座谈会在北京举行,竞择团队首席律师牛建国出席会议并提出5点修改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邀请全国人大出席听取意见

破产法修订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来自最高法院和知名高等院校,以及全国各级法院、管理人协会的资深破产专家70余人应邀与会,竞择团队首席律师牛建国出席会议并提出5点修改建议。

就《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法工委已向全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为了凝聚破产法学界智慧,为科学立法提供修订意见,今天(25日)上午8:3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邀请全国破产法学界理论和实务专家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莅临聆听。

会议由人民大学教授、北京破产法研究会会长徐阳光主持,全国人大法工委林一英副处长出席交流,最高法院郁琳法官,人民大学破产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王欣新,北京大学教授许德风,清华大学副院长、教授高丝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军,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章恒筑,以及北京破产法庭、厦门破产法庭、长春破产法庭、苏州破产法庭、上海破产法庭,还有江浙沪闽蜀等省市管理协会会长秘书长等业界代表与会。

四川省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成都竞择破产团队首席常服律师牛建国也荣幸应邀出席会议,并借发言机会汇报了“将破产受理裁定日期精确到分”“将履职中的管理人纳入监察对象”“必须先完成清算才能裁定终结”“不限于人民法院,其他专门法院也可受理破产案件”“破产程序启动后排除其他法律适用”等五处修改重点。

行业人士均无比珍惜此次参会机会,与会人员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发言场面热烈,甚至多次出现抢话筒的状况,会议持续至中午一时在意犹未尽中结束。